江南文人多有英文情結,尤其是上海文人。英文象徵進入西方文化和生活的可能,是通往更廣闊的世界的門徑。而東北過去會英文的人較少,二十一歲前我沒見過能說英語的人。夏濟安一九四四年首次見到張愛玲時半開玩笑地說:「I’m your competitor, you know.」這個以「競爭者」自居的話讓張愛玲一頭霧水,終生沒弄明白,因為在她看來夏濟安並不寫小說。其實,跟張愛玲一樣,夏濟安的雄心是用英文寫小說,當時張愛玲在上海用英文寫作已經小有名氣,常給《泰晤士報》寫劇評和影評,一九三九年她甚至宣稱不再用漢語寫東西。跟她相比,夏濟安在英文寫作上的努力並不成功,一部長篇寫了多年,終沒成書,但他在美國的一流雜誌上發表了個別短篇。這已經相當不容易。
從《秧歌》的行文來看,她力爭寫出與眾不同的英文,在風格上獨樹一幟。然而她的方法卻有些極端:在英文中大量地直接插入漢語的表達方式,不是賽珍珠那種精心的意譯以使「英語耳朵」能聽明白,而是連漢語發音一同轉入英文。這樣就有了各種各樣詞組:lu t’iao(路條),kung liang(公糧),ch’uen fu t’ai t’ai(全福太太)等等。這些聲譯的表達方式並沒有完全融入《秧歌》的英文,讀起來疙疙瘩瘩,很吃力。像「全福太太」我在英文原著裡猜不出原意,要比較張氏自己的譯文才能弄清。更有甚者,這種聲譯竟直接放入對話:「『Ging-lai tzau! Come in and sit down.』月香勸道。」沒有人這樣說 「進來坐」──先說漢語再用英語重複一遍,但這種笨拙的對話在《秧歌》中系統地出現。客觀地說,這是風格上的失誤。但由於《秧歌》在商業上的成功,張愛玲並沒意識到這一缺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