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所稱澎湖城隍廟,係指位在媽宮者。圖為媽宮城隍廟供奉的城隍爺。圖/謝貴文 文/謝貴文
明清時期,將整體城隍信仰納入國家的祭祀制度,從京都到全國各府、州、縣皆有對應的城隍神,也仿照各級地方官署的形制興建廟宇,被視為最具代表性的官方信仰。
清代台灣雖孤懸海外,但亦依制度在各地興建城隍廟,即使是離島的澎湖亦然。澎湖在雍正五年(一七二七)設廳後,即在廳署所在文澳興建城隍廟,乾隆四十四年(一七七九)又在媽宮(即今馬公市)改建新廟,而形成一廳兩廟的特殊現象。
文澳城隍廟迄今猶存,但所知者不多,一般所稱澎湖城隍廟皆指位在媽宮者。媽宮城隍廟乃通判謝維祺所捐建,他因感文澳城隍廟過於卑狹簡陋,有意捐俸改建新廟。此事為台灣知府蔣元樞所知,乃率先捐銀相助,不少地方人士亦響應支持,而能在媽宮改建新廟。
不過,謝維祺並非重建或擴建廳署旁的文澳城隍廟,而是易地改建,實在令人費解。尤其城隍神被視為冥界行政官,其廟宇多設在地方官署附近,但謝氏卻捨近就遠,選擇在廳署五里外的媽宮改建新廟,顯然有特殊考量。
事實上,文澳雖是廳署所在,但澎湖的重要性在其戰略地位,而全澎的軍事中心即在媽宮。當地大量駐軍帶動了商業發展,加上具有天然港灣的優勢,使其成為全澎的經濟中心。
作為全澎的軍事與經濟中心,顯然是謝維祺選擇在媽宮新建城隍廟的最大考量。雖然城隍廟都建在治所之處,歸文官祭祀與管理,但駐守媽宮的武官也希望當地有城隍廟可供祭拜,尤其駐澎水師副將的位階遠在通判之上,這讓謝氏必須優先考慮其需求,而將城隍廟改建此地。
媽宮城隍廟興建之後,文澳城隍廟依然保留下來。澎湖坊間有將文澳、媽宮兩廟區分為文、武城隍廟之說,但此說並不恰當,雖然媽宮城隍廟有許多武官及兵丁進出祭拜,但其興修、管理及各項禮儀仍由文官主導,不可謂之為武城隍廟。
至於為何在媽宮改建城隍廟後,又保存文澳的舊廟?這看似有違禮制,但祀典僅規定一縣級以上行政區對應一城隍神,而非對應一城隍廟,只要轄區內其他城隍廟所祀為本地城隍神,官方通常都會維持原狀。尤其媽宮城隍廟興建時,澎湖並未遷移廳治,廳署旁的文澳城隍廟更有保留下來的正當性。
現今媽宮、文澳兩間城隍廟都已成為縣定古蹟,也是當地重要的信仰中心。這尊分駐兩廟的澎湖城隍,仍是全澎民眾共同的守護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