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歷史評析】 近代成都 街頭文化
文/尚智如果想認識近代中國的地方史,王笛《街頭文化──成都公共空間、下層民眾與地方政治,1870-1930》(北京: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,2006)能開啟我們的新視野。
中國城市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,經歷了深刻的社會變遷。過去的歷史研究,大多把注意力放在沿海地區,而成都地處內陸,受到的西方衝擊可說是比較小,保留了更多的傳統,因此成都是研究中國大眾文化與日常生活的理想對象。但是,本書並非成都城市史的綜合研究,而是聚焦於成都的「街頭文化」。
王笛指出,「公共空間」(public space)是城市中對所有人開放的地方,特別是下層人民日常生活之地。城市空間可細分為三類,一是真正公開的地方,如街道和公園;二是私人所有的地方,如私人住處;三是私人所有,但為大眾服務的地方,如戲園與茶館。本書的討論對象,包括第一種,以及某些第三種類型的城市空間。另外,「公共生活」(public life)是指人們在公共空間的日常生活,本書無意直接探討抽象的「公共領域」(public sphere),而是解釋公共空間如何演變為社會與政治空間。
在商業空間方面,雖然十九世紀末已有西方商品滲入中國,但土產在地方市場仍是主流,店鋪以招牌、貨攤、桌椅等器物,把商業活動伸展至街道,也展現出活潑的商業文化,如財神崇拜、親近的買賣關係等,成都商人並保留相互協作的傳統,如共同搭設涼棚以避酷暑。在日常空間方面,鄰居之間基本上不存在隱私,日常用品也可互相借用。
在慶典空間方面,各單位或層級的區分模糊。以家庭和宗族為基礎的慶典,有婚喪喜慶、春節活動等。此外,尚有以鄰里與社區為單位的慶典,包括清明節的城隍出駕與祭拜土地神的土地會,需要社區居民的出錢出力。
綜上所述,作者試圖向讀者證明,在成都這個傳統的城市社會中,市民在街頭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,他們組織自己的公共生活,官方對他們的經濟和社會活動很少有直接干涉,這也是作者的洞見。進一步而言,其原因是傳統中國城市缺乏正式的市政管理機構,因而有地方自治的空間,如鄰里組織與保甲系統,使城市各階層人民能較平等的使用公共空間。
頁:
[1]